2022年8月8日至8月14日,我市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61起,同比(116起)下降47.41%,环比持平。其中,网络诈骗43起,占70.49%,电话诈骗18起,占29.51%。 从受害人使用的手机号段看,18起电话诈骗案件中,使用移动手机号码的15人被骗,使用电信手机号码的2人被骗,使用联通手机号码的1人被骗。 从发案类型看,刷单返利类诈骗30起,占49.18%;贷款、代办信用卡类诈骗15起,占24.59%;虚假征信类诈骗14起,占22.95%;其他类诈骗2起,占3.28%。 从被害人年龄看,18至29岁的26人,占42.62%;30至39岁的17人,占27.87%,40至49岁的11人,占18.03%;其他年龄人员7人,占11.48%。 从被害人职业看,进城务工人员23人,占37.70%;无业人员20人,占32.79%;其他职业人员18人,占29.51%。 从被害人所在区域看,在城区被骗的30起,占49.18%;在农村被骗的31起,占50.82%。 从被害人被骗时的心理分析,因贪利被骗的36起,占59.02%;因网络购物交易被骗的10起,占16.39%;因被对方冒充熟人迷惑被骗的9起,占14.75%;因恐惧被骗的6起,占9.84%。二、部分典型电诈案例 1、8月8日,滨城区市西街道陈某某接到处理征信问题的诈骗电话被骗24万余元;
2、8月10日,邹平市孙镇孙某某网上兼职刷单(刷信誉)被骗23万余元; 3、8月11日,沾化区富国街道李某网上兼职刷单(刷信誉)被骗12万余元; 4、8月12日,博兴县锦秋街道高某网上办理贷款被骗12万余元; 5、8月13日,惠民县李庄镇王某网上办理贷款被骗16万余元。
三、预警通报
四、防诈小常识
1、刷单返利类诈骗
诈骗分子通过网页、招聘平台、新媒体等渠道推广兼职广告,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、网上好评、信誉度为由,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。然后,诱骗被害人在其提供的链接或者App上进行购物付款操作,并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,并额外提成。一般被害人刷第一单时,诈骗分子会小额返利让被害人尝到甜头,当被害人刷单交易额变大后,诈骗分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并将其拉黑。
2、贷款、代办信用卡类诈骗。
贷款、代办信用卡类诈骗是指骗子以“无抵押”“无担保”“秒到账”“不查征信”等幌子,吸引你下载虚假贷款APP或者登录虚假网站,再以“手续费”“解冻费”“刷流水”“保证金”等名义收取费用,当骗子收到你转的钱后,便会关闭APP或网站,并将你拉黑。 手机上安装“国家反诈中心”APP 成功开启“预警守护”! 诈骗分子很嚣张,咱不听不看不转账 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 为钱袋子筑屏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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